上海2018年上海轨道交通5号线直放站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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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通号分公司二、采购项目名称:****年上海轨道交通*号线直放站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三、采购预算:***.****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年上海轨道交通*号线直放站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涉及上海轨道交通*号线专用无线直放站设备、网管设备、调试设备、射频缆、功分器、耦合器、合路器等天馈设备、器件的集中整治。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专利采购,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六、补充说明:******是国内通信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年上市,有着深厚的技术实力和工程实施经验,该公司作为上海地铁的合同供应商,长期服务于上海轨道交通网络,负责无线系统的维护、维修和施工工作。上海地铁*号线使用的直放站为安德鲁直放站,目前安德鲁已经停产,考虑到系统设备和网管的******负责承担****年上海轨道交通*号线直放站整治项目,******有意愿承担本项目,并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基于此,申请与******签订****年上海轨道交通*号线直放站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具体价格以审价价格为准。七、拟定供应商:******八、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九、实施单位联系方式:实施单位:******通号分公司 地点:上海市老沪闵路*号*号楼***室 受理电话:***-*************** 传真:***-***************十、质疑意见受理方式: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合约管理部或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合约管理部受理电话:***************监察室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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