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关于《咸丰县新城道路工程(医疗、塘蒲组团周边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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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丰县新城道路工程(医疗、塘蒲组团周边道路)初设、初勘、地形测绘项目》的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咸丰分公司受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咸丰县新城道路工程(医疗、塘蒲组团周边道路)初设、初勘、地形测绘项目(项目编号:YC********-CG-****)进行竞争性磋商,于****年*月**日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内容:完成咸丰县新城道路工程医疗、塘蒲组团计划建设**条次干道约*.**km的初设、初勘、测绘工作。
更正为:采购内容:完成咸丰县新城道路工程医疗、塘蒲组团计划建设**条次干道约*.**km的初设(不含施工图设计)、初勘、测绘工作。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预算: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采取优惠率的方式招标,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年修订)和鄂价工服规[****]***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报价报优惠率,优惠率不低于**%,项目取费时,标准取费中的总投资为工程造价预审价计算。(优惠率是指价格能下降幅度的百分比,最终结算费率为:标准收费×(*-中标优惠率))。
更正为:采购预算: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采取优惠率的方式招
标,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年修订)和鄂价工服规[****]***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报价报优惠率,优惠率不低于**.*%,项目取费时,标准取费中的总投资为工程造价预审价计算。(优惠率是指价格能下降幅度的百分比,最终结算费率为:标准收费×(*-中标优惠率)×**%。
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以各供应商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得满分**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结果保留*位小数(第*位四舍五入)
更正为:*、本项目采用单价总优惠率(%)报价,即:投标单价=最高限价*(*-所报优惠率),优惠率越高则报价越低。
*、以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高优惠率〉/投标报价〈*-所报优惠率〉×***×**%。结果保留*位小数(第*位四舍五入)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按补充后的内容执行,未按补充后内容执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寨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咸丰分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号
******咸丰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