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梅州市城市供排水中心周溪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设施部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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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梅州市城市供排水中心周溪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设施部分)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联系地址:梅州市仲元东路**号区政府大院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跃林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梅州市城市供排水中心周溪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设施部分) 建设项目梅州市城市供排水中心梅州市梅江区周溪河电排站对岸上游约***m处******梅州市城市供排水中心周溪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设施部分) 项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区周溪河电排站对岸上游约***m处,项目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及截污工程,主要是对周溪河从嘉应学院饶公桥至东山中学状元桥段范围内排污口截污后再引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处理近期规模为*.*万m*/d,远期处理规模为*.*万m*/d。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改善周溪河水质,提升城市环境质量。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一) 施工期应落实环保措施:工程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对局部地域将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土石方的开挖等施工项目将可能会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其不利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的短期影响,可采取以下措施减免不利影响。(*)对生产集中区的废水尽可能统一处理;设立固废集中、定期运出处理制度。(*)采用减少粉尘的生产工艺,对施工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机械施工时间。(*)工程竣工后,所有临时工棚必须及时拆除和清理。(二)营运期应落实环保措施:*、废水: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系统正常排放尾水主要污染物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景观用水河道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标准DB****-****一级标准(第二时段)三者之间较严者。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纳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统一纳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且尾水达相应排放标准,大大削减了污水中各类污染物,有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废气:项目投入使用后,汽车外排尾气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产生量较低,经大气稀释和扩散作用,浓度会大大降低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若加强管理,并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项目营运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行后,在污水输送和处理过程中会散发恶臭,通过封闭恶臭源、生物除臭、合理布置厂区、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臭气污染可降至最低,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噪声:项目运行后产生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通过采取防震、消声、隔音等降噪声措施及合理布置厂区后。边界外*米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固体废物:项目运行后,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栅渣、污泥按要求定期外运规范化处置,药剂包装袋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