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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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长国土告[****]*号 ****-**-** 经长丰县土委会暨长丰县人民政府批准,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下塘镇XT****-**号地块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下塘镇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宗地编号: 下塘镇XT****-**号地块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下塘镇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宗地编号: 下塘镇XT****-**号地块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下塘镇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长丰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管理科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长丰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管理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水湖镇吴山路与一环路交口东南角)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下塘镇XT****-**号地块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下塘镇XT****-**号地块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下塘镇XT****-**号地块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生产经营该类产业类型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投资强度、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亩均年税收按《长丰县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意见》(长政秘〔****〕**号)规定执行。下塘镇投资强度不得低于***万元/亩,年税收不得低于*万元/亩
(*)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对外出租,不得对外分割销售或转让。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项目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否则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和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日内,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水湖镇杨公路**号
联 系 人:长丰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管理科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长丰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