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六安市海绵城市人行道改造(东大街段)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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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海绵城市人行道改造(东大街段)工程中标公示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六安市海绵城市人行道改造(东大街段)工程项目编号:AHRZ*********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长丰县罗塘乡乡政府老办公楼南楼投标报价(元):贰佰叁拾陆万贰仟贰佰叁拾元捌角壹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勇刚******地址:安徽省霍山县东西溪乡杨三寨村投标报价(元):贰佰叁拾柒万肆仟伍佰壹拾贰元柒角捌分(¥:*******.**)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和平广场北侧投标报价(元):贰佰叁拾捌万陆仟壹佰陆拾贰元伍角贰分(¥:*******.**)评审委员会名单:何海良、李胜、王明平、程红、马元春采购人名称:六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六安市振华西路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人名称:******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或******提出质疑。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六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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