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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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结果公示表(公示期:****年*月**日—— ****年*月**日 )项 目 名 称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编号******招 标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转**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富******第三中标候选人******拟 中 标 人******中标金额(万元)****.******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富******第三中标候选人/拟 中 标 人******中标金额(万元)****.******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电话***-********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年*月**日(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年*月**日(单位公章)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号)执行。*、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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