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兴山县县城规划区内两违建设强制拆除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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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县城规划区内两违建设强制拆除工程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项目开标时间:****-**-** |所在地区:兴山县 根据兴山县财政局兴采计备(****)XM***号的要求,******受兴山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拟就“兴山县县城规划区内两违建设强制拆除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编号:ZF********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从邓家坝山脚---寒溪口---液化气站,南从北斗坪---柚子树大桥----鹞子坪---公墓区,西为政府办公楼后山截洪沟,北从古洞口发电厂至朝阳村古夫河一带,总面积越*平方公的两违建设强制拆除工程。
四、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
五、服务期:*年
六、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特殊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是国内注册,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报价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含**%)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可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制作相应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号,夷陵商会大厦**楼)领取。工本费为每本***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发放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要求: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香溪郡**号楼*单元****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十、定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
十一、谈判时间和地点: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cn/)。
十三、联系方式:
名称:兴山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 **号
电话:***********
联系人:杨宇鑫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号(商会大厦**楼)
联系人:卢炫政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