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田路停车场及管理用房补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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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路停车场及管理用房补遗(一)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新田路停车场及管理用房”作出如下补遗:(一)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款“评标程序”现修改如下:*. 按本章评标办法第*.*款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本章***.******.***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按本附表***.******.***(*)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评分,再按投标总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取前*名进行评审。*.对排在前*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按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排在第*名之后的所有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如果未能评出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则应从排名第*的投标人开始依次递补三名投标人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二)本补遗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遗不一致时,以本次发布的补遗为准。招标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