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关于丹阳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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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 :丹阳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二、采购项目名称:丹阳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购项目三、项目情况说明:我市于****年建设完成丹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丹阳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基础库建设,并已初步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交换、查询、修复、公示及信用信息服务等功能。为进一步完善“丹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关于****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丹政办发[****]***号)提出的“完成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的目标要求。四、采购预算:**万元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采购人组织的专业人员论证,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相关说明见论证意见。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南京******(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号)七、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本项目是“丹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组成部分,项目建设是在充分利用丹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原有软硬件平台基础上进行扩充和开发*、原“丹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由南京******承建。省平台、镇江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均由南京******承建,南京******参与了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规范性、标准性有保障。*、为了保证“丹阳市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与丹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一体化建设开发,实现技术、功能、两库融合等方面的有效衔接,由原“丹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承建单位建设较为合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具有唯一性,应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南京******承建。根据建设方案所列各子系统的开发量,本项目预算合理。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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