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东方镇2017-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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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缙告字〔****〕**号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东方镇****-*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编号土地座落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东方镇****-*号地块东方镇前金村****工业用地**年≥*.*≤*.*≥**%≤**%***.****该地块动工及竣工期限: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二)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三)壶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项目审批(土地利用)窗口负责接受咨询。(四)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五)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六)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七)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八)系统网络技术咨询:*********** ***********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缙云县壶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项目审批(土地利用)窗口联系电话:****—******* 联系 人: 杨先生 李女士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