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18年顺溪镇石门至石柱农村道路改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顺溪镇石门至石柱农村道路改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招标项目****年顺溪镇石门至石柱农村道路改善工程,招标人为平阳县顺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温州******进行招标代理,于****/*/** **:**:**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年*月**日始*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名次中标候选人报价项目负责人*温*************陈加尧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序号投标人名称存在问题不符合评标办法的条款*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平阳县顺溪镇人民政府 电话: ***********监督投诉部门: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附未中标单位名单:******、温州******、******、平******、苍******、温州******。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