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答疑澄清]2018年桐乡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增设维护工程)施工招标补遗书第1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桐乡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增设维护工程)施工招标补遗书第*号*、取消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履约行为表”需附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针对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无行贿犯罪行为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并用“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代替,格式详见本补遗书附件。*、原招标文件“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自****年*月*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合同价在***万元及以上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现改为“自****年*月*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合同价在***万元及以上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或自****年*月*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含有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工程且该分项工程造价在***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的施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第一标段(含*%的暂列金额)(小写) ***.****万元 (大写)肆佰贰拾贰万贰仟陆佰叁拾贰元整 招 标 人:浙江省桐乡市公路管理段招标代理:******备案单位:桐乡市交通运输局****年*月*日附件: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招标人):我公司现郑重承诺,自 年 月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我公司 (公司名称) 及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姓名) (项目经理证号: 身份证号: )无行贿犯罪行为。若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承诺人:__________(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