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人民政府2018年第一期公款存放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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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人民政府****年第一期公款存放招标公告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越政办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越财预执〔****〕*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人民政府****年第一期公款存放招标。二、招标项目内容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人民政府公款 * 个月定期存款,存款金额为****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二)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文。(四)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五)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袍江新区越商大厦****室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标文件材料。五、投标时需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陶堰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陶堰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八、相关费用*、中标银行应承担本次招标的专家评审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九、招标公告发布于 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十、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十一、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黄惠惠地址:袍江新区越商大厦****室联系电话:***********传真:****-********十二、监督单位监督单位:越城区公管办招标人 :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浙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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