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第一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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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招标 文 件第一号补遗书致招标文件持有者: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款的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年*月**日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招标 文 件第一号补遗书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投标文件送交的地址修改为:杭州红星文化大厦*楼入相厅(杭州市建国南路***号)。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千黄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文件—第*号补遗书.pdf**ffb***e*bf*edc******a*bca***d*.pdf (***.**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