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允许进口臭氧治疗仪的公示[丽水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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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赵卫全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 臭氧治疗仪 四、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五、 采购项目概况: \n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n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七、 申请理由: 臭氧治疗仪要求浓度达到*-**微克/毫升,流量*L/min,具备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能开展臭氧自血疗法。国内产品不成熟,为保证医疗安全,需要采购进口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n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周江涛副主任医师温州市中医院占恭豪副主任医师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程善飞副主任医师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单汉民副主任医师湖州市中心医院汪吉星主任医师衢州衢化医院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九、 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赵卫全 联系人: 赵卫全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丽水市中心医院设备处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丽水市财政局财监办 联系人: 柳乃华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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