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东方市江边乡人民政府江边乡新明村光伏发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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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江边乡政府公开选聘江边乡新明村光伏发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二.选聘范围 具有独立的合法企业法人资格,符合采购代理条件的机构均可参加应聘。 三.服务地点 东方市。 四.报名时间及选聘时间 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及下午**:**—**:**)到东方市江边乡政府党政办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活动。 五.报名资格要求 本次选聘要求报名人具有独立的合法企业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招标代理业务。 六.现场参加选聘需提供的资料 各报名单位委派人员持以下资料到现场参加选聘:*、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主营业务为招标代理业务类证明材料。*、密封的采购代理费报价函(格式自拟),采购代理费报价以下浮率方式报价,有效下浮率范围为*-*.*%。(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选聘人 东方市江边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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