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咸安区嫦娥广场救灾避难中心装修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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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嫦娥广场救灾避难中心装修项目磋商公告
采购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宏******。现对咸安区嫦娥广场救灾避难中心装修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咸安区嫦娥广场救灾避难中心装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XNSZFCG-*********
(三)、基本内容:嫦娥广场救灾避难中心装修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
二、 响应资格要求
(一)响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除外】;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响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弎级及以上资质;
*) 响应商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
*) 响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除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开始;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它规定事项及说明。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在投标时提供以上资格预审资料,投标人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单独封装递交,详见投标须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三、 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响应商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cn/xnweb/)。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cn:****/xa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四、开标相关信息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 磋商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大厅(咸安区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cn/city.jsp)
咸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 )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宏******
联 系 人:谢佳慧
电 话:(****)*******/***********
电子邮件:******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时代广场*栋****室
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监管机构: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
联 系 人:胡主任
电 话:****-*******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号
湖北省宏******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