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中材科技(萍乡)风电叶片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扩建项目 (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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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萍乡)******生产车间扩建项目 (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材科技(萍乡)******生产车间扩建项目 (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建设东路***号项目名称中材科技(萍乡)******生产车间扩建项目 (变更)建设地点萍乡市芦溪工业园建设单位中材科技(萍乡)******环评机构萍乡市******建设项目 概况二期项目在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地点不变的前提下,将一期项目、二期项目钻孔、外补强、型修、打磨、辊涂、总装工序合并形成 U 型闭环的叶片流转顺序,取消原一期 VOCs 处理处置装置合并到二期新建 VOCs 处理处置装置。将原 VOCs 处理工艺由单纯的活性炭吸附工艺升级为活性炭+催化剂燃烧工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钻孔、型修、打磨等工序生产车间地面清洁车清扫废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要求,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芦溪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边影响不大。*、大气环境影响:打磨工序会产生粉尘,拟在主要粉尘产生部位设置吸尘管路,汇总至中央除尘器进行处理;辊涂工段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可达到 **%以上,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的浓度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外排浓度小于 *.*mg/m *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区域至厂界外 **m 范围。*、声环境影响:通过减振、消声、绿化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旧包装物;边角废料;钻孔、型修、打磨产生的粉尘;车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产生沉渣;漆渣、废油漆桶、油漆沾污物辊涂工序会产生漆渣、废油漆桶和油漆沾污物;废活性炭及职工的生活垃圾。因废活性炭和漆渣、废油漆桶、油漆沾污物辊涂工序会产生漆渣、废油漆桶和油漆沾污物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设置贮存场地,并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