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高新区辖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设置完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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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高新区辖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设置完善工程 标段编号 G************************** 标段名称 高新区辖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设置完善工程 建设单位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填报单位 ******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日期 ****年**月**日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高新园区 建设地点 高新区七贤岭、凌水区域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 韩亮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 ******.**** 元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 大****** 大连******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工程工期 ** 天 ** 天 **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一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一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一级 评审得分 **.** **.** **.** 招标内容 工程概况: 在高新一中、海事附校、阳光幼儿园等**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安装标志、防撞柱、标志杆等安全设施****个,施划标线***平方米。招标范围:在高新一中、海事附校、阳光幼儿园等**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安装标志、防撞柱、标志杆等安全设施,施划标线等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大连****** 技术标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 ****** 技术标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选择【全省平台】登陆*.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