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霍邱县环境监测站大气专项资金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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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环境监测站大气专项资金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霍邱县环境监测站大气专项资金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编号:HQCGZX-********.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日期:****年**月**日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陈村南路***号中标金额:**.*万元整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保期气体稀释装置青岛崂应****A*******贰年烟气预处理装置青岛崂应****D******贰年低浓度烟尘取样管青岛崂应****D******贰年恒温恒湿称重系统东南仪器NVN-***S*******贰年 三、评标小组名单:张留喜、刘枫、王宏涛、王虚实、刘晨虎采购人名称:霍邱县环境监测站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大道北段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三、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五楼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四楼公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五、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附*:霍邱县环境监测站大气专项资金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件:霍邱县环境监测站大气专项资金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