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微信办理治安业务软硬件设备(FCZC2018-J3-10004-HZTS)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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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防城港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微信办理治安业务软硬件设备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微信办理治安业务软硬件设备(FCZC****-J*-*****-HZTS ) 二、项目简要说明:微信办理治安业务软硬件设备一套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网、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梁榆苑、李 秋、谭晶晶(采购人代表)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福建****** *.成交金额:柒拾壹万伍仟元整(¥******.**) *.成交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高新区海西科技园东路创业大厦**层 *.成交标的:微信办理治安业务软硬件设备一套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防城港市公安局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号 联系人:谭晶晶;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越秀小区B**栋 传真:****-*******;邮编:****** 联系人:杜丽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防城港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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