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资格后审】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环保专项验收服务(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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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环保专项验收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L(F)****-****. 招标条件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以浙发改设计﹝****﹞***号文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委托代理机构为******),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的环保专项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以下简称为“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嘉湖平原西部,行政上属湖州市长兴县,是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的一部分。本工程由西苕溪干流(长兴段)、杨家浦港、长兴港河道整治及其水环境改善工程组成,涉及河道总长**.**km,项目概算总投资为******.*万元。主要包括:西苕溪干流长兴段(小溪口~长兴与湖州交界)整治河道长**.*公里,其中拓浚河道长**.**公里,加高加固堤防**.* 公里,退建堤防**公里,新建护岸长**公里,新建防汛路**.*公里;拆建节制闸*座,新建*座,拆建泵站*座。长兴港段整治河道长**.**公里,其中拓浚河道长**.** 公里,退建堤防**.**公里,新建护岸**.**公里,新建防汛路**.**公里;拆建节制闸*座、新建*座,拆建泵站**座,拆建跨河桥**座、利用*座、拆除*座,新建涵洞*座;杨家浦港段整治河道长**.*公里,其中拓浚河道长**.** 公里、新开河道*.**公里、利用原河道*.**公里,退建堤防**.**公里,新建护岸**.**公里,新建防汛路**.**公里;拆建节制闸*座,新建分洪闸*座,拆建泵站*座;拆建跨河桥梁**座、利用**座。招标范围: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环保专项验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通过环保专项验收需要为准):按照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并结合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对本工程监理单位的环保监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配合工程监理单位完善专项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和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服务工作。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本标段咨询服务费预算价约***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号令)要求,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或其资质平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均以网页下载的方式发放,下载的网址为:http://***.******.***.cn/hzfront/。*.*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等。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提交疑问截止日为****年*月**日。招标人将于****年*月**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号*号楼*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休息区电子屏幕公告),投标文件以送达相应的开标室为准。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同时向各投标人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元。*.*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HZfront/ “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州水利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回龙山路**号 联系人:黄工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号万邦大楼邮 编:******联 系 人:董开服电 话:****-********,***********传 真:****-******** ****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资格条件内容一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评价范围须包含农林水利类或交通运输类,外埠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须已在浙江省环境环保厅网站公示)或浙江省环境监理甲级资格(行业范围须包含农林水利类或交通运输类)。*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长兴县或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其他*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环境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少于*人。*拟派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须提供连续近*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至少含****年*月、*月和*月)。*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长兴县或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人及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注:职称证书中有专业类别的按职称证书中的专业类别认定,若职称证书中无专业类别的,须同时附上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作为判断专业类别的依据,无法判断专业类别的以未配置项目负责人处理。附件: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pdf*-环评批复(环审[****]***号).pdf(发布稿)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环保专项验收服务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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