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青田县环保局2016年6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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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环保局****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万吨砂石料建设项目青田县温溪镇沙埠工业园区 ******项目主要从事砂石料加工销售。占地面积****.**m*,总投资 **** 万,项目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万吨砂石料的生产规模。/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并定期补充循环过程中的损耗, 严禁排入瓯江;生活污水通过自建的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地表水Ⅲ类水体。*、废气污染防治:对破碎、筛分等生产区域采用彩钢瓦进行封闭围护,在生产区域安装雾化喷头,着重对破碎机、圆锥机等进出料口、胶带转载等易产生粉尘部位进行洒水抑尘,并加强管理,采用平稳输送;在装卸石子前,对石子进行洒水降尘,同时避免在大风条件下进行装卸作业;对厂内运输道路要进行硬化,并配置洒水车,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加强车辆管理,定期清除表面黏附的泥土等,运输车辆应覆盖蓬布,并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定期对堆场洒水降尘,增加砂石湿润度;加强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强度,不出现满堆或漫堆的现象;遇大风等恶劣天气,采取覆盖篷布,加大洒水强度等措施。*、噪声污染防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及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夜间(**:**-*:**)不进行生产和运输;合理布局,生产区域进行封闭围护,并设置在场地西北侧,远离东侧居民;采购低噪声设备,对破碎机、圆锥机、振动筛等设备进行基础减震措施。*.固废污染防治:固定污泥堆放场所,与废石料分开堆放,周边设置导流渠和渗滤液集排水设施;收集后外卖制砖;配备相应的危险废物暂存容器,并建立危险废物暂存点,做到防雨、防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年产****吨阀门配件成品项目青田县高湖镇桐川村工******,项目地块用地面积****m*,建筑面积****.**m*,总投资****万元,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吨阀门配件成品的生产规模。/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近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一级标后,排入附近水体;远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管网,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中频炉及浇注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然后经水冷风管冷却后再引入袋式除尘器之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造型粉尘、混砂粉尘、切割工序产生的烟尘,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等通过换气设施无组织排放;抛丸机粉尘应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砂回收系统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部分需要密闭操作的车间适时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规定确定风量,并以排风为主;做好整个厂区内车间操作工人的个人防护措施;员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经过专门管道屋顶排放。*、噪声污染防治: 重视总平面布置,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车间门窗,必要时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避免在夜间作业生产车间内生产作业进行时,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加强厂区及厂界四周绿化;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原辅材料搬运过程做到轻拿轻放。*.固废污染防治: 在厂区内设立临时固废收集点,且对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项目熔炼废渣、中频炉收集的烟尘收集后出售给再生资源中转站;抛丸、打磨、砂回收等收集的粉尘等外卖于砖厂用于制砖;废浇冒口、残次品、喷涂工序收集塑粉可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作卫生填埋处置;提高资源利用率及废物回用率,尤其是废料等利用率,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加强固废堆放场所管理,并且及时组织清运,达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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