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青田县环保局2016年5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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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环保局****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华能青田古洞山风电场工程项目 丽水市青田县汤垟乡、阜山乡及北山镇 ************ 总投资*.**亿元,永久占地*.**** hm*,临时占地**.**hm*,安装**台单机容量为*.*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MW,及新建一座***kV升压站,实施华能青田古洞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工程建成后,风电场年理论发电量为 ******MW?h,年上网电量*****MW?h,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h。/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泥浆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施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接触氧化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中旱作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区的绿化灌溉;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接触氧化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绿化。*、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作业面、运输线路洒水,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料用土工布等作适当遮护,或者采用定期洒水的方式,保持土石一定的湿度。*、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加强施工用具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加强管理,以减少因施工设备维护和保养不当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时间,施工机械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运营期升压站采取户外布置,升压站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标准(昼间 **dB/夜间 **dB)要求。*、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一并处理;堆渣前,对渣场占用林地区域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直接堆置在弃渣场尾部,做好临时防护,后期用于弃渣场绿化复耕覆土;设置*m宽马道,马道内侧设置平台排水沟,弃渣场周边布设截排水设施排导汇水;弃渣完成后渣场顶面整治复耕,堆渣坡面整治后恢复成林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与清运;,建事故油池,变压器四周设排油槽,集油坑、排油槽四壁及底面均采用防渗措施,防止废油渗漏产生污染;事故油池的废油以及定期更换的变压器油、废机油统一收集后需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华能青田奇云山风电场工程项目丽水市青田县方山乡、仁庄镇、山口镇、油竹街道 ************ 总投资 *.** 亿元,永久占地*.****hm*,临时占地 **.**hm*,安装 ** 台单机容量为 *.*MW 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MW,及新建一座***kV升压站,实施华能青田奇云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工程建成后,风电场年理论发电量为 ******MW·h,年上网电量 ******MW?h,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h。/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泥浆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施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接触氧化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中旱作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区的绿化灌溉;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接触氧化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绿化。*、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作业面、运输线路洒水,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料用土工布等作适当遮护,或者采用定期洒水的方式,保持土石一定的湿度。*、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加强管理,以减少因施工设备维护和保养不当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时间可将短暂的施工噪声影响降到最低,施工机械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升压站采取户外布置,升压站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标准(昼间 **dB/夜间 **dB)要求。*、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一并处理;堆渣前,对渣场占用林地区域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直接堆置在弃渣场尾部,做好临时防护,后期用于弃渣场绿化复耕覆土;设置*m宽马道,马道内侧设置平台排水沟,弃渣场周边布设截排水设施排导汇水;弃渣完成后渣场顶面整治复耕,堆渣坡面整治后恢复成林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与清运;,建事故油池,变压器四周设排油槽,集油坑、排油槽四壁及底面均采用防渗措施,防止废油渗漏产生污染;事故油池的废油以及定期更换的变压器油、废机油统一收集后需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审批中心四楼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