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关于张家口聚力塑料加工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造粒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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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废旧塑料回收造粒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经审议,我局已对张******废旧塑料回收造粒项目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告*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通讯地址: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邮编:******文件名称批复文号批复日期批复文件全文备注张******废旧塑料回收造粒项目张经环书审〔****〕*号****年*月**日 张******:你公司所报《张******废旧塑料回收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根据环评技术审查会专家组技术评估意见,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张家口经开区姚家房镇北新渠村。项目占地面积*.*亩,租用原有厂房****㎡进行改造,建设废旧塑料加工生产线*条,购置吸料机、粉碎机、自动装料机、造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利用废塑料袋****吨、废塑料布等****吨,年产****吨塑料颗粒。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年*月**日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了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张经审字[****]***号)。项目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环境保护对策******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尤其要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须做好废气处理。车间热熔挤出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及臭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表*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最高浓度限值,恶臭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破碎工序粉尘经喷淋装置处理,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表*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二)项目沉淀池需做好防渗。破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三)项目须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需分类妥善处理、处置,不得随意外排。分拣的杂质固废、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厂内临时贮存时,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进行贮存且最长不超过一年,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严格运行电子转移联单。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四、项目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