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2018年8月24日淄博市环保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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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备注*沂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沂源县悦庄镇中张良村西北侧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沂源)有限公司山东省环境保******新建,日处理生活垃圾***吨,配置*****t/d机械炉焚烧炉+***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施工期间要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要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并及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二)项目废水采用分类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渗滤液进入厂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其他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B级标准。(三)运营期焚烧烟气“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烟气再循环”方法组合进行烟气净化,然后通过**m的烟囱排放。污染物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四)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并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完善的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七)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号)的要求,并作为环保验收的必要条件。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企业自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