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刻录设备及查询设备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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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二.采购项目名称: 刻录设备及查询设备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四.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小计*刻录设备及查询设备*项**.*万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申请理由:由于江南分局每个派出所的监控探头、硬盘录像机、存储方式、客户端和服务器端的伺服系统等不尽相同,需要提前知晓相关信息才能进行开发和安装;且调试和安装系统时涉及到派出所机密信息,如数据存储方式、机房位置、网络拓扑架构等。目前,知晓上述相关信息并可即时满足调试和安装的技术要求的供应******,委托该公司进行安装和调试,既可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顺利完成任务,又可避免公安系统机密信息的不当扩散。为提高公安机关案件检验的效率,降低时间和人工成本,鉴于此项目的独特性,特申请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七.拟定供应商:******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王峰法律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吕刚技术金华广播电视大学*赖晓婧经济金华******专业人员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九.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提出意见。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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