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南漳县武安镇陈家湾安置点供水工程、黄家寨四组厕所改造工程、陈家湾村厕所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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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武安镇陈家湾村集中安置点供水工程、黄家寨四组厕所改造工程、陈家湾村厕所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南采计备【****】****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湖******受南漳县武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南漳县武安镇陈家湾村集中安置点供水工程、黄家寨四组厕所改造工程、陈家湾村厕所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项目名称:南漳县武安镇陈家湾村集中安置点供水工程、黄家寨四组厕所改造工程、陈家湾村厕所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GXCXY-******
三、采购内容及项目预算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近两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提交****、****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缴纳社保发票,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人持法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元,售出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开标)地点:南漳县武安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公告的发布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漳县武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龙成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
联系人:张佩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