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坦洲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办公室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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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中山市坦洲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办公室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编号:******-******-tz**-****甲  方:中山市坦洲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办公室乙  方: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金额大写:叁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不服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作出的中坦调处字第【****】**号《行政处理决定书》申请复议一案,具体内容: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本所陈永洪律师为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与中山市坦洲镇裕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行政复议案件之行政复议代理人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必要时按时参加听证。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全部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四、甲方收到行政复议委员会口头书面通知,收到行政复议文书,应尽快通知乙方律师。如甲方不及时通知乙方律师,即自行决定参加听证审理或调解,视为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处理;乙方收到行政复议文书应当及时通知甲方,通知的方式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五、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要求另行委托其他代理人的,则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仍需支付或不作退还。六、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全权代理,包括代为答复,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行政复议请求,代收法律文书等。七、甲方应当按约支付代理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后果由甲方承担。八、行政复议过程中产生的工商查档费、房地产及其他动产及不动产的查档费、鉴定费等其他费用可由甲方先行支付给乙方。由于办案的特殊需要没有预定的其他费用,乙方经甲方口头同意,可以代支,甲方应当及时补交。结案后乙方与甲方结算所有费用,多还少补。九、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中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作出复议决定之日止。*.人员及费用明细律师姓名职称手机号合计(元)陈永洪初级************,***.**合同金额(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地点:广东-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号;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其它*.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号地址:广东-中山市广东省中山市石岐东区中山四路**号宏宇大厦*座*楼电话:****-********电话:****-********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中山分行南新支行账号:*********************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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