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7月1日-7月31日作出的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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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地点 链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钦州***万吨/年芳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审〔****〕**号****年*月*日广西北部湾******北京飞燕******钦州港经济开发区 报告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广西******盘龙铅锌矿 ****吨/日采选扩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审〔****〕**号****年*月*日广西******中材地******来宾市武宣县 报告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北山矿区Ⅰ号矿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审〔****〕**号****年*月**日******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河池市环江县 报告书全文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届满。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邮编:******。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件:**.*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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