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宁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受电工程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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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受电工程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许准字【****】***号核准为公开委托交易,本项目发包人为宁远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根据《永州市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 *号)文件规定,******受发包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交易发包。有关发包事项现公告如下:*、发包编号:HNGD****-YZGC-****、工程概况: *.* 发包人名称:宁远县公安局*.* 发包人地址:宁远县舜陵街道办九嶷南路*.* 项目名称:宁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受电工程*.*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宁远县九嶷南路,宁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受电工程,项目投资金额约***.*万元*.*建设地点:宁远县九嶷南路*.*项目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发包价格:*******元(其中包含业主委托国网永州恒通电力(集团)*******%以下的设计费用)*.*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保修要求:交工验收后保修两年*、承包人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 *人、施工员*人、安全员 *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前*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需提供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查询单,查询单必须加盖社保部门红色公章;*.*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网址及结果或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交易。*、发包文件获取方式:*.*请各承包人于交易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远县政府网上下载发包文件。 *.*发包文件每套售价***元,递交承包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承包文件。*、评审办法*.*评审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合格性评审*.*本项目若参加交易的承包人过多,当每个合同段超过**家(含**家)以上时,可先从所有报名承包人中随机抽取*家入围,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承包人进行合格性评审。*、交易时间和地点:*.*交易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交易地址:宁远县政府大院原发改委五楼会议室。*、本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远县政府网上发布。*、其它要求:*.*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在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提供**%合同履约保函。*.* 根据宁财组发【****】*号文件,宁远县境外的建筑企业中标的,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须在宁远******或子公司,并以该机构的名义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向宁远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宁远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核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宁远县缴纳相关税费,中标方不按规定在宁远******或子公司的,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 中标方应当自工程承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根据发包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发包单位:宁远县公安局 地 址:宁远县舜陵街道办九嶷南路联 系 人:管主任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 址:永州市宁远县腾飞名城**栋****室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