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立法支撑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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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立法支撑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项目名称:《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立法支撑项目*、项目编号:GZMC-ZD*********、项目联系人:招标二部*、项目联系电话:****-********-****、项目预算金额(元):***,***.***、单一来源类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朱远智、邹山彪、王佳卫*、单一来源成交信息: 序号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地址主要成交内容成交金额(元)*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玉马路*号《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立法支撑服务***,***.**
*、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号项目联系人:王佳卫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第*幢***号项目联系人:招标二部联系电话:****-********-*****、开标时间:****-**-** **:**:****、开标地址:******评标室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立法调研、编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已列入省人民政****-****年立法规划,要求****年开展立法调研及草案编制,****年完成立法相关工作。项目包括立法调研、条例草案编写、审稿改稿及送呈省政府法制办审查、提交省人大审议全流程的立法支撑服务工作,从调研到立法完成全覆盖。项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承担单位对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现状、立法流程具有明确的思路和丰富的经验,能在短期内承接相关工作。近年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承担了贵州省及其他省、直辖市相关地方法规规章支撑项目,对立法项目基本工作要求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西部分院还深入参与了重庆及西部有关省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对省级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开放现状有着全面了解,并且可以借助信通院在支撑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宽带中国”、“信息惠民”等方面重大战略与政策的现实经验,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研究任务提供必须的支撑条件。****年**月,财政部、中央编办出台《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号)规定,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同时我省财政厅、编委办在****年也出台了《贵州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黔财综〔****〕**号),其中明确“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符合文件要求。且根据《贵州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一批)》(黔财综〔****〕**号),已明确将“立法机关的立法政策调研、草拟、论证、宣传等辅助性工作”以及“政府委托立法草案的起草、论证及政府立法前后评估工作”列入目录。因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是能够满足上述要求的唯一单位,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PPP项目:否**、代理机构收费内容(无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填无,收费金额填*)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计算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万元附件: 公司名称:******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