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地定向发包方案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地定向发包方案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地定向发包由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所联合南朗村“两委”协助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南朗股份社”)组织,为使南朗股份社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进行土地定向发包,南朗股份社经股东代表表决通过,特制定本定向发包方案:一、资产发包标的的基本情况*.发包方:南朗股份社;*.定向发包对象:具体详见下表 ; *.资产名称:百安路边地、更楼片地、五队新村百安路边地;*.土地数量及面积:共有 * 块,总面积约: **.** 亩 ;*.标的物所在位置: 南朗股份社内 ;*.合同的起止期限: 详见以下发包基本信息表;*.资产定向发包基本信息:(按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序号资产名称面积(亩)定向发包价格(元/年)定向发包对象合同时限(年)合同起始时限*百安路边地***.******.***陆瑞腾** *更楼片地***.******.***陈奕荣***五队新村百安路边地***.******.***陈用接** *.租金递增情况:(*)百安路边地租金第一至五年按定向发包价格,第六年起每*年在上期的基础上递增**% ;(*)更楼片地租金第一至五年按定向发包价格,第六年至合同期满按定向发包价格递增**% ;(*)五队新村百安路边地租金第一至五年按定向发包价格,第六年至合同期满按定向发包价格递增**% ;*.合同履约保证金: 一年承包款总额的**% ;**.表决方式:采用股东代表方式进行表决;**.合同签订及相关付款办法:待本定向发包方案通过表决并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承包方于*个工作日内到南朗股份社签订承包合同,并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土地承包款给发包方,若承包方在上述时间内不签订合同、不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土地承包款的,发包方收回该地块另作投包;以后在每年的 ** 月 ** 日前应一次性交付下一年度土地承包款(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以下同,相关交易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若承包方逾期超过*个月未足额上缴承包款的视为退租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不再通知承包方即可解除合同,收回该地块另作投包,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收承包方所拖欠的相关款项。具体可转至以下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村民委员会 账号:******************开户行:农商银行**.资产使用范围:百安路边地土地用于搭棚放饲料、更楼片地土地用于订车场及搭棚放饲料、五队新村百安路边地土地用于搭棚放饲料。附:*、《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地承包合同》*、《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年**月*日 注:本定向发包方案一式三份,镇交易管理所、申请单位一份、申请单位公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