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关于再次延长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白露堤工程水力机械及其辅助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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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延长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白露堤工程水力机械及其辅助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人: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白露堤工程水力机械及其辅助设备采购重新招标(项目编号:GSZB-*******(重))第一次延长投标有效期到****年*月**日,现因故未能在原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委第**号令,****年**号令修改)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再次延长到****年*月**日。请已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传真的形式(传真号码:****-*******)确认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如不回复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特此通知。招标人联系人:赖工电 话:****-*******传 真:****-*******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黄工电 话:****-*******传 真:****-*******招标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