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钦州港新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E期配套工程第2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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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新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E期配套工程(项目招标编号:SHZB*********G)招标文件更改通知各投标人:关于招标文件更改有以下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评标专家分工:□不分技术、经济类 ?分技术、经济类 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人、经济类*人;技术类专家*人、经济类专家*人”。现更改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评标专家分工:□不分技术、经济类 ?分技术、经济类 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人、经济类*人;技术类专家*人、经济类专家*人”。*、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现更改为“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年第*期《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钦州港下半月除税信息价计取,钦州港信息价没有发布的材料,参考同期钦州市、南宁市除税信息价或按市场询价计取。”*、关于招标文件第***页**.* 工程进度款支付***.******.***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每完成***万产值时可申报工程进度款,合同价款内每次均按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支付,合同价款外的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完成工程总产值的**%,但不得超出合同总价款的**%。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半年内工程款支付至项目审定结算价款的**%,剩余*%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后**天内,将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计利息)返还承包人。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现更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第***页**.* 工程进度款支付***.******.***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每完成***万产值时可申报工程进度款,合同价款内每次均按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支付,合同价款外的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完成工程总产值的**%,但不得超出合同总价款的**%。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半年内工程款支付至项目审定结算价款的**%,剩余*%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后**天内,将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计利息)返还承包人。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招 标 人:广西钦州******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