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平阳县人民法院囚车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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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人民法院囚车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采购人名称:平阳县人民法院二.采购项目名称:平阳县人民法院囚车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平阳县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预算为**.*万元。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申请理由: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及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无供应商提出异议。至报名截止******一家有效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因此于****年*月**日给予流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申******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七.拟定供应商:******(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号)八.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提出意见。联系方式:采购人:平阳县人民法院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地点: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采购机构名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传真:****-********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