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18年3月7日拟对松阳县大东坝镇蔡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松阳县大东坝镇石仓豆腐工坊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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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拟对松阳县大东坝镇蔡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松阳县大东坝镇石仓豆腐工坊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松阳县大东坝镇石仓豆腐工坊松阳县大东坝镇蔡宅村松阳县大东坝镇蔡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生产加工区、储藏区、观摩体验区、品尝休憩区、文化交流展示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其他含油废水、含泥沙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营运期废水采取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废气:采取有效的施工防尘措施,包括:建筑材料装卸、堆存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等。噪声:施工噪声通过设备选型、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场地噪声达标,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固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装饰废物,应做好分类处理,有效资源进行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应统一集中处理;营运期筛选的沙子、腐烂豆子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并及时清运,豆渣用于村民牲畜喂养。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人: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