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金寨县退渔转产渔船拆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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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信息分类:成交公告内容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公告发文日期:****-**-**发布机构:政府办生成日期:****-**-**生效时间:废止时间:名称:金寨县退渔转产渔船拆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文号:关键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寨县退渔转产渔船拆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AHJZCG****-F****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凤台县河西船厂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凤台经济开发区七号路北端排涝站西侧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捌万柒仟叁佰元整(******.**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内容:拆解退渔转产渔船**艘,其中:钢质渔船**艘;木质渔船*艘。主要服务内容:渔船拆解、废料处理、拍照建档等。
(三)评标小组名单:汪崇龙 康家鼎 施 浩
(四)采购人名称:金寨县农业发展委员会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
联 系 人:王波
联系电话:***********
(五)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财政局二楼)
项目负责人:徐洋 联系电话: ****-*******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余维俊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cn/redianzhuanti/zhengfucaigouguanli/******/t********_*******.html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