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港中心城港区亭子码头工程 (项目编号:GXDYZB18-052)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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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港中心城港区亭子码头工程 (项目编号:GXDYZB**-***)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各投标人:南宁港中心城港区亭子码头工程(项目编号:GXDYZB**-***)项目的招标文件有关部分内容更改如下: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递交方式时,投标人将保函原件电子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交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招标人或当地交易中心管理。”现更改为:“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