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报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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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封存。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公务车辆停放车库,没有车库或固定停车地点的单位要指定停车区域,车辆钥匙一律交单位办公室并指定值班人员统一管理。二、节假日期间公务活动用车一律实行备案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公安、交警、城管执法、医疗救助除外)要将节假日期间公务活动用车情况,提前书面报备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动用封存车辆的,节后*日内将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三、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封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区纪委将对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停放、封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将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四、没有进行车改的各类事业单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中共八公山区委办公室 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