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关于禁止在校园内种植蔬菜及经济植物的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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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有关住户、各教职员工:由于种种原因,校园周边少数住户和部分学校员工家属在校园内占地种植蔬菜及经济植物,严重破坏了学校的安全和教书育人环境,以及严重影响了校园基本建设的进程。学校已于****年*月、****年*月两次发布公告,部分人员仍然在校园内种植蔬菜及经济植物。为营造安全、文明、规范、整洁的校园环境,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及学校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将集中清理校园内(含校园围墙与道路之间部分)占地种菜及经济植物现象。**月**日前请各种植户对所种蔬菜及经济植物进行自行清理,对不按要求清理者,学校将与贵池区相关部门联合进行集中清理。对继续破坏围墙,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和追偿损失,对校园内占地种植户,学校将安排人进行清除。特此公告池州学院****年*月**日抄送:碧山居委会、南星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