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涪国土告[201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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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涪国土告[****]**号)涪国土告[****]**号 ****/*/** 经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FL****-**-**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涪陵区马武镇民协村三组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备注: *.起始价:***万元。*.FL****-**-**号地块系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实施马武镇城镇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渝府地〔****〕***号)批准征收的*****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中的****平方米(约*.**亩)及《关于涪陵区实施马武镇城镇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渝府地〔****〕****号)批准征收的*****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中的*****.**平方米(约**.**亩)。 *.土地规划指标详见区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涪陵条件函〔****〕****号)。*.竞买者须在交易成交当日到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办理保证金退还及保证金转出让价款相关手续,不计利息。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宗地按现状交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必须在宗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到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将终止供地,不予退还定金,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已签订出让合同不按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追究受让人的相关责任。*.新建或改建住宅项目(含安置房、公租房、廉租房),开发建设单位须按照涪府发〔****〕***号通知和涪陵府办发〔****〕**号补充通知的规定,向宗地所在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社区用房,或缴纳社区用房建设经费。*.公告时间内有*家以上(含*家)申报的,出让方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家申报的,出让方将挂牌出让。*.竞买者须在交易成交当日到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办理保证金退还及保证金转出让价款相关手续,不计利息。*.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自行下载出让地块的报名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 系 人:黄先生、况先生联系电话:***-********、***-********开户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重庆涪陵支行银行帐号:*******************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宗地供应信息宗地编号宗地面积土地用途宗地状态电子监管号合同状态FL****-**-*******.**工业用地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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