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邀请广安区科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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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安置办公室关于邀请广安区科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公告为加快推进科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现需对广安市广安区兴安街**、**号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号令)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号)的规定,凡有意参加评估的评估机构可到我办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委托评估单位广安市广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安置办公室二、评估项目广安市广安区科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三、项目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兴安街**、**号四、评估费用支付依据房地产:参照计价格〔****〕第***号收费标准,按整体评估总净值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资产:参照川发改价格〔****〕***号收费标准,按整体评估总净值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五、报名须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加盖评估机构单位鲜章)(一)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本市内三级以上,市外二级以上评估资质)。(四)两名以上评估师资格证复印件。(五)评估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六、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一)报名时间:****年**月**日-**日(正常工作期间)。(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三)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路**-*号广安市广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安置办公室***室(北辰派出所旁)。七、资格复审(一)复审时间:确选会当日。(二)复审材料:本公告第五条第(一)至(四)项材料原件。八、评估机构的确选(一)确选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一经通知视为送达,责任自负。(二)确选方式:实行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三)确选数量:此项目确定壹家评估机构,备选壹家评估机构。如果确定的评估机构放弃评估的,由备选机构直接进行评估,不再重新邀请评估机构。(四)确选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路**-*号广安市广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安置办公室二楼***室。九、联系方式联系人:谌礼清;联系电话:****—*******。广安市广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安置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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