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金安区中店乡街道亮化工程中标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金安区中店乡街道亮化工程中标公示金安区中店乡街道亮化工程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金安区中店乡街道亮化工程项目编号:LAJY*********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屯溪路***号华地大厦南二层成交金额:伍拾万零陆仟伍佰零壹元叁角壹分(******.**元)主要成交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金安区中店乡街道亮化工程,包括太阳能路灯***套。评审委员会名单:何桂琴、李佳、李杰忠采购人名称: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人民政府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联系人:李主任电话:***********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建业******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十楼A座项目负责人:陶文娟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按实收取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建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十楼A座,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人民政府六安建业**********年**月**日附件:金安区中店乡街道亮化工程-上网资料.rar中店亮化询价文件.doc中店亮化询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