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经济合作社五幢集体厂房及场地等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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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经济合作社五幢集体厂房及场地等租赁项目招标公告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经济合作社为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现将杨绍线鹅境人才公寓西侧集体厂房及场地等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概况及主要内容*、本次拟出租府山街道树下王经济合作社五幢集体厂房,面积约****平方米,场地约****平方米(以现状为准)。其中一幢**间附属房约***平方米,附属房如因政策原因退出租赁的,租赁费按房屋面积比例退还,租户自行装修费用不作赔偿。*、租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金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按中标价,第二、三年的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缴清,第二年起的租金均提前一个月缴纳。*、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项目用途:适用于厂房、仓储等。不准经营污染严重、噪声较大、存在安全隐患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在租房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不符合消防、环保、安监等要求的,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二、评标方法及中标方式明标明投。不低于起拍价******元/年(其中场地为*****元/年),大写伍拾万元/年的为有效标,报价最高者中标。三、报名须知*、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且信誉良好的单位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标。报名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名费***元,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为**万元,报名时间结束前缴入招租人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建******,开户行:工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账号:*******************),如果以单位名义报名的保证金不能由个人名义缴纳。开标结束后,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者如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者在缴纳给业主租房押金**万元并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天)满后**个工作日内交齐租房押金**万元和投标租金,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以及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宣布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报名不足三家,重新组织招标。*、租赁期间若遇国家、上级部门需要建设拆迁、另作他用等,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搬迁,房租按实际时间结算,甲方不承担补偿损失。*、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另需支付给业主招标代理费共计****元,在签订合同前付清。请各投标单位在填写报价时综合考虑。四、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上午*:**-**:**,下午**:**-**:**,逾期不予受理。五、报名地址: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三楼办公室内 (地址:市区西咸欢河沿十号三楼)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整,府山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号。七、联系人:王荣富联系电话:***********平女士联系电话:********八、备注:若本公告相关内容及资料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经济合作社****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