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西土出告字〔2018〕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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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宗地情况宗地一,地籍编号为HK*-*-**,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二路以南、航空五路以东、霞光路以北,净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亩,不含代征道路**.***亩、代征绿地*.***亩),其中住宅用地*****.**平方米(合计***.***亩);商服用地****.**平方米(折合*.***亩),设为共用宗。土地用途为居住,容积率不大于*.*,建筑密度不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年,商服用地**年。宗地内应配建的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宗地内应实物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房管部门管理。该宗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宗地二,地籍编号为HK*-*-**-*,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润雨路以北、航空三路以西,净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亩,不含代征道路*.***亩、代征绿地*.***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容积率不大于*.**,建筑密度不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宗地应实物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房管部门管理。该宗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二、中******、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以后登录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cn/或http://***.******.***.***:****)查询并下载拍卖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五、竞买保证金:宗地一为人民币*****万元,宗地二为人民币****万元。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前提交竞买报名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申请截至时间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均为****年**月**日**时整。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室(未央区文景北路**号白桦林国际B座)举办。七、如果在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拍卖出让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航空分局:王静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王建锋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