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成交公示】中国滁州高教科创城暨南谯新区规划优化提升研究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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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滁州高教科创城暨南谯新区规划优化提升研究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中国滁州高教科创城暨南谯新区规划优化提升研究项目项目编号:czcg******-***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成交供应商名称:中规院(北京)******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室 成交金额:叁佰玖拾捌万元整(*******.**元)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国滁州高教科创城暨南谯新区规划优化提升研究项目中国滁州高教科创城暨南谯新区规划优化提升研究项目*项*******规划提升评审委员会名单:沈宗奎 、王晓玮 、吴广生 、赵娟 、钟楼 采购人名称:滁州高教科******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新区 联系人:王鹏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号(科技创业中心*号楼**层)项目负责人:杨韦 联系电话:****-*******收费标准:按滁招管[****]*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元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滁州高教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新区或滁州市花园西路**号(科技创业中心*号楼**层),联系电话:***********或***********。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采购人(盖章):滁州高教科******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公示日:****年**月**日附件:中国滁州高教科创城暨南谯新区规划优化提升研究项目评标结果公告中国滁州高教科创城暨南谯新区规划优化提升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