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县教育局管辖七所中心校校园监控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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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教育局管辖七所中心校校园监控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临泉县教育局管辖七所中心校校园监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QCG********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临泉县临鲖路***号 成交金额:******.**元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一 评审委员会名单:许光彬、庄晓云、王虚实采购人名称:临泉县教育局 地址:临泉县联系人:杨永生联系方式:***********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金泉工程造价 ******地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县委县政府西门对面) 项目负责人:刘旭 联系电话:*********** 收费金额:*****元,由中标人支付,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和总价中,不得单列。公告期限: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县委县政府西门对面),联系电话:***********。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特此公告。临泉县教育局安徽**********年**月**日附件一: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附件二: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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