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明确小额交易信息和分散采购信息发布主体及相关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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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小额交易信息和分散采购信息发布主体及相关责任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小额交易信息和分散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度,确保网络信息准确、安全,根据《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制度》(临交易[****]*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镇街和部门限额以下(工程***万元以下、服务**万元以下、信息化及材料设备**万元以下)的小额交易项目、分散采购项目及市国土局有关土地交易,由镇街、部门和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定专人管理交易账号(明确交易账号管理、交易信息发布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自行负责审核公告、公示内容,就公告、公示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准确性负责。如遇质疑投诉,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回复(明确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二、限额以下村级项目纳入镇街管理。村级小额或分散交易信息经镇街备案后除在市交易网发布外,应同时在项目所在地的政务、村务公开栏内张贴。三、镇街、部门小额基建、分散采购交易信息统一使用各单位所持有的小额交易账号发布。招标公告、成交公示信息统一在“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镇街部门小额分散交易信息栏目”显示。四、交易信息发布实行“谁发布、谁负责”,各镇街、部门通过小额交易账号发布的交易信息,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安全。一般应包含:招标采购人的名称、项目概况、交易范围、投资额、实施时间以及投标要求、报名方式(若有)、交易文件获取办法及质疑投诉电话和渠道等。五、 “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是全市全部交易信息发布的固定载体。市公共资源招管办负责交易信息和招投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发布活动的监督和协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交易账号的分配和管理。联系方式:招投标管理科********,********。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