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清河湾三期施工图审核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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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清河湾三期施工图审核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a.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b.入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公布****-****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的通知》名单内。且经营范围含《房屋建筑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一类》c.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d.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清河湾三期施工图审核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z******、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清河湾三期施工图审核.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元,控制价为人民币***,***.**元.超过控制价金额的报价不予接受。具体详见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交付地址:青浦区*、交付日期:收到资料或设计文件审查通知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审查工作。*、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后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后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入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公布****-****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的通知》名单内。且经营范围含《房屋建筑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一类》文件扫描件;*.《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注: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早上*:**----**:**,下午**:**----**:**(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至青浦区清河湾路***号e通商务园***室进行现场验证。以上资料《关于公布****-****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的通知》提供复印(加盖公章)其他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他审阅后退回。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gov.cn*、开标地点:清河湾路***号e通商务园*楼***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G或*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报名费: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地址:青浦区漕盈路****号地址:青浦区清河湾路***号e通世界商务园五楼***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蔡维华(代建)联系人:周海波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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